個人與世界交會處

我們一個小小的平凡人在面對這個世界的大大小小紛擾時,很容易感到無力,我一個小蝦米能做什麼來對抗大鯨魚? 賽斯在「個人與群體事件的本質」一書裡提到,「在你的工作與人際關係中,才是你與這世界交會之處,在那些關係裡,你的衝動直接世界」,呼應了上一篇我的指導靈給我的訊息,需要從個人的層面開始,先在我們的生活開始,什麼狀況讓我感到無力,我一直猶豫不決無法踏上自己英雄之旅的原因為何? 是什麼阻礙我的前進?

很多時候,我們害怕相信自己內在的衝動,這衝動不是指衝動去做壞事的衝動,而是指每個人出生時就帶來由“架構二”(靈魂的本源)提供的原動力與支持能量,因此,直覺地知哪些事情是對自己靈魂的發展是有益的,也就是,人天然的原動力自然引導我們去發展身心,而這裡指的「有益」,也不是世俗定義「一定要擁有什麼,成為什麼,做什麼」,有時候,「有益」是當下看起來具有破壞性,但長遠來看卻對我們身心靈有益處的事。

內在的衝動可能會以夢想、直覺、內心深切的渴望的樣子出現,因為恐懼、壓抑、歸屬感等原因不去實行夢想、直覺與渴望時,就無法活出那一部份的自己,如靈魂流失般,無法展現出整體靈魂的力量,一個靈魂流失的人,更容易感到無力,接著生出憤怒,然而憤怒是一個想要行動的能量展現,當這股行動的能量不能放入自我價值實現時,就很容易以攻擊、報復的形態向外攻擊他人,也許是身邊的小孩、伴侶、不屬於自己同溫層的人、社會或政府等有權力象徵符號的對象。

因此,面對自己的無力感,在日常生活中為自己的無力發聲與做些什麼,不要讓當個不出聲的表面好人,因為這類好人的內心都可能隱藏著巨大的憤怒,而在生活的其他層面上以攻擊性顯露出來。

下文取自「個人與群體事件的本質」第九章。

「你也許會開始誇大在這一般性的理想和在周遭你明顯見到的“貪婪與腐敗”的明確證據之間的鴻溝。你也許會開始專註在你自己的缺陷上,而在你日益增加的不滿里,在你眼中也許大多數的人都被一種惡的意圖所驅策。

你也許會大怒、憤慨——或更糟的則是充滿了自以為是的感覺,以致於你開始攻擊所有那些你不同意的人,因為你不知道除此之外,你還能怎樣對自己的理想或善的意圖反應(非常強調的。)

試著去使世界更好的工作仿佛是不可能的,因為看起來你並沒有力量,而任何你個人能做的小小善行,與這一般性的理想比較起來仿佛是如此微不足道,以致於你輕蔑的把它們打發走,而因此就不去嘗試建設性的用你的力量。你就不以自己的生活、自己的工作或同事來開始。(較大聲)如果你是一個較好的推銷員、水電工、辦公室上班族或汽車推銷商,對世界又能造成什麽分別呢?天啊!一個人又能做什麽呢?

但那正是你首先必須開始努力的地方。在那兒,在你的工作與人際關係中,才是你與這世界交會之處。在那些關係裡,你的衝動直接影響世界(熱切的)。

(停頓。)你們許多人確信自己是不重要的——而當你們每個人都那樣感覺的話,你們的行動看來會好像對世界沒有影響。你會故意保持你理想的一般化,因而避免去向對你自己開放的一條路採取行動:藉著信任你自己及你的衝動,並且以你自己全然的正當性去影響在日常生活中所碰到的人。

罪犯大半由於一種絕望感而去犯罪。他們中有許多人有很高的理想,但這些理想卻從未被信任或付諸行動。他們覺得無力,因此,許多人以自以為是的憤怒或報復心去攻擊一個他們眼中冷嘲熱諷、貪婪、變態的世界。他們集中注意力在那仿佛存在於他們以為人應該是怎麽樣的理想,與他們認為人目前又是怎麽樣的想法之間的鴻溝。

在一方面,他們相信自己是邪惡的,而在另一方面,他們又確信自己不應如此,他們反應過度。他們常常把社會看做是與善為“敵”的。許多的——但並非全部——罪犯擁有你歸諸英雄的同樣特性,但不同的是,英雄有他們自己表現理想主義的手段和明確的表達途徑。而許多罪犯發現他們的這種途徑被完全的切斷了。

我並不想使罪犯浪漫化,或合理化他們的行為,我真正想指出的是,很少有罪案是因為“邪惡”之故而被犯下的,卻是無能實現一種感覺到的理想的一個扭曲反應。」

發表迴響

%d 位部落客按了讚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