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Image by Erik Mclean
在榮格的思想裡,接受自己的黑暗面是在個體化的過程中,非常重要的一件事!
所有的黑暗面中,一項最難擁抱與接受的部份就是—「我也是加害者」。
我們很難接受自己也會傷害他人,也可能是個壞人,大多時候,傾向於把自己看成好人,犧牲、容忍、受傷、給予最多的都是自己,與我們相對的人,不論是家人、朋友、戀人、配偶、孩子…等,都是拿取我們較多的那方。
然而,關係是雙向的,我想到方炯彬「壞人」這首歌的歌詞,
「你是好人,也是個壞人」,「我是好人,也是個壞人」雖然,他的歌詞裡自己是那個祝福對方較多又被劈腿的受害者,但是,這兩句歌詞帶出了生命裡的真實–我們不可能只是好人,而不是壞人。
如果,我們只看見自己是好人,別人都壞人,那表示我們還無法看見自己的黑暗面。
以前,我常覺得自己是個好太太,若看外表,我看起來比我老公溫柔,我本來也一直覺得是這樣,直到在婚姻中吵架發作時,我才見識到自己的黑暗面,原來,我內在有暴力傾向,而我老公的內在比較要柔軟,要接受自己原來會暴力很困難,這表示,原來在某些狀況下「我是壞人!!」而我會把不願接受的壞與暴力投射到老公身上,認為他才是壞人+暴力。
開始與黑暗面交手後,慢慢地承認我也會有很多機會變成暴力的壞人,並擁抱暴力的自己,才發現,原來,暴力有更深層的故事,它讓我有力量面對恐懼與難纏的狀況,當暴力的能量不被接受時,它是黑暗的,可能會傷害到他人,但當暴力受到承認與擁抱,它的能量可以轉化為行動力解決問題。
事實上,當我看見、知道並接受我也有能力傷害他人時,再去看那些因為種種因素傷害他人的人與狀況,就能有較多的包容與同理。
宗薩蔣揚欽哲仁波切曾說過:「不傷害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,就算是身為佛門弟子的我們,也一樣不容易做到。我們是否曾想過,我們有多少時間都在傷害我們的同伴呢? 當然這並不表示我們和朋友之間互相砍殺,而是說:”至少我們都在別人後面講過閒話是吧?” 好比你告訴我,這個人不好,你不要見他,這種情況下,你就傷害了這個人,傷害了這個人去看仁波切的機會,所有,不傷害別人,在這之中,包含了很多細微的事情。」
他提出的是一個非常細微在意念上的傷害他人,有時候,我們根本不會注意到這是種傷害,他的話,提醒我們,不論是大或小,有意或無意,我們都不可能是從不傷害他人的永遠好人,因此,看見與接受這一點,會讓我們碰觸黑暗面,進一步整合自己的力量與智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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